法律分析:
(1)动迁房屋评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
(2)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通过选取类似交易实例处理成交价格确定价值;收益法针对有收益或潜在收益房屋,依据未来收益评估;成本法用于无法用市场法评估的房屋,按重建或重置成本评估。
(3)评估需考虑房屋区位、用途等多种影响价值的因素,以全面准确反映房屋实际价值。
(4)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有其他确定方式。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先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满还能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提醒:被征收人要重视评估机构的选定,对评估结果有疑问及时按规定程序提出异议,复杂案情建议咨询以获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