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是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
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
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
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
3、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4、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
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5、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