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未签订书面协议时,合伙人拒绝按约定出资的行为构成违约,可通过收集证据、沟通协商、书面催告及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收集证明合伙关系及出资约定的证据。由于缺乏书面协议,需通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材料,证实双方存在合伙合意及具体的出资要求,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基础。
2.与未出资合伙人进行沟通协商。主动联系对方,明确要求其履行约定的出资义务,沟通过程中可进行录音留存,作为后续证明对方违约的辅助证据。
3.发送书面催告函。若沟通无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致函,清晰指出其未出资的违约行为,限定合理期限要求其完成出资,并告知逾期未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如赔偿损失等。
4.提起法律诉讼。若书面催告后对方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未出资导致的实际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出资约定,维权难度会显著增加,因此日常合作中应注重保留各类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