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预备就是指
犯罪分子为实施绑架行为做的准备工作,包括购买犯罪工具,绑架地点调查踩点等行为。
如果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绑架罪从而已经购买了需要的犯罪工具,也在绑架地点多次踩点调查,以及其他为了绑架
被害人而做出的预备行为,那么就有可能就是
犯罪预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