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侦查羁押期限最多不能超过 2 个月。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没法结束的案子,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再延长 1 个月。
像那些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子,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子,到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子,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子等等,只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就可以把期限再延长 2 个月。
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判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前面说的那些规定把期限延长完了,还是没法侦查完的话,那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 2 个月。
不过,实际的侦查期限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