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
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
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但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育费、
抚恤金、
医疗费用、
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