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建议在事故现场直接报警。现场报警时交通管理部门会立即受理,能及时固定事故现场的证据,比如车辆碰撞痕迹、路面情况、证人证言等,避免后续因证据灭失导致事故事实无法认定,保障后续处理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未能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需尽快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配合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信息及事故经过等材料,以便核查事故事实。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