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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一方失踪的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一方失踪的,其配偶可以报警处理,一般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警方就会立案,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的,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时间限制,警方会立案。
如果失踪一方已经下落不明面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这种情况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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