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审查(程序审查)
只看“有没有、齐不齐、对不对格式”,不问“真不真、对不对、能不能赢”
- 核心标准:审查起诉/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齐备、合规
- 审查内容
- 起诉状/申请书格式、要素齐全(原被告、请求、事实、管辖)
- 主体材料完整(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书)
- 管辖、主管、诉讼时效等程序要件
- 不审查证据真实性、事实对错、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 适用场景:立案登记制(一审立案)、督促程序、公示催告、实现担保物权(形式审查为主)
- 结果:材料齐→登记立案;不齐→补正;不属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实质审查(实体审查)
不仅看形式,更查“真不真、合不合法、有没有理”
- 核心标准:审查实体权利义务、事实真伪、法律适用、证据三性
- 审查内容
- 原告是否适格、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
- 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 事实是否成立、法律关系是否有效
- 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 是否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 适用场景:一审实体审理、再审审查、执行异议之诉、部分非讼程序(如实现担保物权的深度审查)
- 结果:支持/驳回诉讼请求、改判、发回重审、驳回再审申请等
三、核心区别(一句话记)
- 形式审查:程序门槛,只管“能不能进法院”
- 实质审查:实体裁判,决定“能不能赢官司”
四、实务要点
- 立案阶段: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不提前审实体胜负
-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裁定驳回起诉(仍属程序处理)
- 实体审理阶段:才全面做实质审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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