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有房地产设定贷款抵押,按份共有人以份额抵押一般有效,以整个房地产抵押需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同共有人抵押需全体同意。未经同意抵押可能无效,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擅自抵押致损应担责。抵押权人要审查同意文件,共有人要谨慎避免风险。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以其份额设定抵押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通常有效。但涉及整个共有房地产抵押时,需其他共有人意志体现,所以要其书面同意,否则可能部分无效。共同共有中因为房产为全体共有人共有,所以设定抵押必须全体共有人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抵押行为可能被判定无效。不过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抵押权受法律保护。若共有人擅自抵押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依据法律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抵押权人在接受共有房地产抵押时,务必严格审查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保障自身权益。而共有人在面对抵押事宜时要谨慎行事,防止擅自抵押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若您在共有房地产抵押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