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补偿归属
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成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或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
(二)保障住宅权益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可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确保居住条件不降低。
(三)支付合理费用
除上述补偿外,还需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合理费用。
(四)遵循地方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要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