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二者时,要先确定犯罪主体身份,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若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查看侵犯的客体和对象,若侵犯公共财产使用权,针对的是公款,可能是挪用公款罪;若侵犯单位财产所有权,对象包含资金和物品等单位财物,可能是职务侵占罪。
(三)分析客观表现,有擅自挪用且打算归还情节的,可能是挪用公款罪;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非法占有且无归还意图的,可能是职务侵占罪。
(四)参考量刑情况,结合犯罪数额和情节,初步判断可能适用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