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不还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有还款期限从届满日起算,无还款期限从合理准备时间届满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遇特定情形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这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对于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从还款期限结束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符合一般的交易逻辑和认知。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虽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从该时间结束起算时效也较为公平合理。而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当出现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这体现了对权利人积极维权的支持。如果您在借款纠纷中遇到诉讼时效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