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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领结婚证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再婚需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并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注意以下两点: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需要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2、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离婚证等材料。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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