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实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当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监狱以发函的方式调查
保外就医犯的病情变化时,罪犯若想延长暂予监外
执行期限,只要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开一个病情尚未好转的证明寄往监狱,监狱就可以以此证明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局,办理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时间的手续,即可按程序审批。
2.这一规定显然失之过宽,漏洞也很多,难以实现对病残鉴定的监督和制约,使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机可乘,导致以保代放和收监难等问题的出现。什么是
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和
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
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
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
判处死刑或者死刑
缓期2年执行尚未
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
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3.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监外执行的期限有限制吗的相关信息。有期限限制,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