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女方退还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可直接与女方协商要求退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要以离婚为条件,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协商退还彩礼,协商无果通过诉讼解决。
(三)收集共同生活时间、生育子女情况、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相关证据,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