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肖像权侵权的构成需满足特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或通过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构成侵权,朋友间的行为若符合上述情形,仍需承担侵权责任,不因双方关系亲密而免除。
(2)侵权成立后,法院会首先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具体包括停止继续制作、使用、公开被侵权人的肖像,例如删除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相关肖像内容,停止在其他场合使用该肖像等。
(3)法院可能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需在与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相当的范围内进行,比如在曾传播肖像的社交平台发布澄清信息;赔礼道歉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选择书面道歉或在指定场合口头道歉。
(4)关于赔偿损失,若被侵权人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实际损失,侵权人需赔偿该损失;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赔偿;若两者均无法确定,法院会结合侵权行为的情节、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提醒:
朋友间使用对方肖像时应事先征得同意,避免因随意制作、使用、公开对方肖像引发侵权纠纷;若发生肖像权侵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维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