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起诉期限的起算时间。交通肇事起诉期限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伤害明显,从受伤害之日起算;若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由事故导致,从确诊之日起算。
(二)注意最长保护期限限制。自权利实际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障碍存在。
(三)了解时效中断与中止情形。时效期间内,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已提起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六个月。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