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拿回债务需按步骤进行。首先要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债权依据、金额、有无担保等证明材料,这是后续主张权益的基础。同时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商定并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然后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后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务按分配方案按比例清偿;若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未获清偿部分消灭。
建议债权人:1.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2.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充分行使自身权利。3.准确提供债权证明材料,确保债权合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