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夫妻间的债务处理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承担债务超出应担份额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或主张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即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对共同债务达成处理协议,此协议也仅在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依然能要求双方或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当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若依据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处理协议承担了债务,也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主张补偿。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