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拘留不可以
保释。
2.行政拘留是一种
行政处罚,属
行政案件范畴,保释就是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中的
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
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
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
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4.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
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
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5.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6.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
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
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7.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