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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金额跟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

借款合同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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