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的纠纷诉讼,都是由中国法院来管辖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因为合同纠纷而提起诉讼,那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它是属于中国法人的,所以它相关的纠纷通常都是适用中国法律的。
不过,如果在合同里面已经约定了管辖的法院,并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也可以按照约定,由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但大多数情况下,为了让诉讼更方便,保障法律适用的一致性,还有维护国家的司法主权等这些因素,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的纠纷诉讼主要还是由中国法院来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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