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若发现商标侵权,应尽快收集证据,在知晓权利受损及明确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起诉,确保自身权益在诉讼时效内得到保障。
(二)若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起诉时仍在进行,可要求法院判决停止侵害行为。
(三)主张损害赔偿时,可提出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期间的赔偿请求。
(四)若权利损害已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