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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上交印花税

1、债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
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凭证如下: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3、债权转让的标的是属于权利,是指实现债权的相关权利,并不是具体的财物,债权的实现是具有一定期待性的,并不一定能实现债权,在债务人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不一定能追回债权,所以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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