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财产清偿有明确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是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及程序顺利进行支付的费用,后者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使债务人财产受益而负担的债务。
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涵盖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等。再是欠缴的除职工债权相关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即一般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解决措施和建议:企业应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防控,避免走到破产境地。债权人要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在企业出现危机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破产管理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操作,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