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愿放弃空心房
我国的土地政策明确提到,农户对房屋享有
居住权。国家整治空心房,也是本着农户自愿的原则。若农户自愿放弃房屋的居住权,那么国家将旧有宅基地收回后可重新编制提供给本村无房农民使用,而重新编制后的房屋便不再属于原住农户所有。
2. 复垦再利用空心房
复垦再利用空心房是指,该房屋
符合条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资源等基础条件好,那么这类房屋可用于农村建设。
3. 村内集体
过户空心房
产权在一些农村,有很多村庄,都出现一村子人集体外出打工的情况,久而久之,村庄就落败了,成了荒村,房屋也成了危房。那么这种情况下,农民集体在村内部转让空心房,
签订合同,办理
产权过户,可获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