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简易程序时,借款人起诉离婚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种程序比较简便快捷,适合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情况。
(二)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延长,就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四)一方上诉的,上诉案件法院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