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诉讼费用中的案件受理费遵循败诉方负担原则。若起诉方胜诉,该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各自分担的数额。
(2)诉讼中的申请费,如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由被执行人负担。
(3)律师费通常由聘请方自行承担,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不能主张由对方承担该费用。
(4)上述费用的承担最终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起诉时可在诉讼请求中主张合理的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但需经法院审查确认。
提醒:
起诉时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主张合理的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并保留相关费用支出凭证;涉及律师费时,需先确认是否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持由对方承担,避免不必要的主张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