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与侵权人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方式能和平解决纠纷,还可节省成本。
(二)协商不成,向国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监管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还会对其处以罚款。
(三)收集商标注册证、侵权商品实物、销售数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若涉及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保存好各类证据,积极主张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