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当发现民事专利被侵权,侵权人与专利权人可自行沟通,就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达成协议,这种方式能避免繁琐诉讼程序,快速解决纠纷。
(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若协商无果,可请求该部门介入。该部门会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若成立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当事人若不服可进行行政诉讼;同时该部门可就赔偿数额调解,调解不成可进行民事诉讼。
(三)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收集侵权证据后,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等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