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主体身份:先确定是否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若不是该主体则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分析行为表现:查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同时明确资金用途是否为非法活动、营利活动等。
(三)考量主观故意:确认其是否明知是单位资金而故意挪用,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四)审查数额、时间:结合挪用资金的数额大小、挪用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