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婚前债务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收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购物发票、资金流向记录等。
(二)对于婚前贷款买房这类情况,要明确婚后是否共同还款、房产是否用于共同居住等情况,保留好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
(三)债权人若要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积极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