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公司是否已注销三年及主体资格情况,若已注销三年不能起诉该公司。
(二)查看公司注销前清算义务人有无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或清算过错行为,若有且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考虑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三)判断诉讼时效,结合自身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的时间,看是否超过三年时效。未超过时效可起诉清算义务人担责;已超过且无中断中止情形则丧失胜诉权。
(四)收集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清算的证据,像未通知申报债权、虚假清算等材料,用于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