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贩卖
侵权复制品罪的案件的
立案追诉标准为所得数额达到十万元或者未出售货值达到三十万元。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
行为人涉嫌的贩卖侵权复制品案件达到以上数额的,即应当进行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