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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管理

1.司法鉴定是司法局的管辖范围。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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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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