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问题,需始终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法判决。
1.抚养权的确定需结合子女年龄及实际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抚养费的负担应兼顾子女需求与父母能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3.探望权的行使需保障父母与子女的情感联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就探望的方式、时间等细节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