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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通知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就可以通过通知复核来寻求救济。

要是你对交通事故认定有意见,那得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给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写份书面申请去复核。

申请的时候要把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都写清楚。

复核申请里面得包含复核请求、理由还有主要证据这些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五天内,得决定是否受理。

要是有这几种情况,复核申请就不会被受理:一是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了;二是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三是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在复核审查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受理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得终止复核。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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