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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受贿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滥用职权的行为。

不过,他收受财物的这事儿得单独去评判哈。

咱先从滥用职权这边来说哈,得看看他的行为跟职务有没有关系,是不是违反了法定的职责和程序。

要是只是偶尔出点错或者工作里有些不太恰当的举动,那可不能认定他犯了滥用职权罪。

再从受贿的角度瞧,得弄清楚他受贿的主观故意是啥,收受财物的数额有多少,情节又是怎样的。

要是受贿的情节比较轻,而且在共同犯罪里作用不大,那按照法律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另外,要是被告人在案发之后能够如实交代情况,还积极把赃款退回来,这些表现也能当作从轻处罚的一个依据。

咱们得把全案的事实和证据都综合起来考虑,得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准确地认定被告人的罪行以及他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

以上这些辩护意见,只是个大概,具体到每个案子的情况,还得详细地去阐述和论证。

最新修订: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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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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