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被吊销的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被吊销的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可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的精神进行了确认,该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