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
母亲(父亲:已去世)长子: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自父亲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瓦窑沟26号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孟庆义名下。二、分配方案
1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住房里的有房本的两间房分配给母亲所有(面积)
2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自建房没房本的一间房分配给长子所有(面积)
3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所有附属物(大门,台阶,碳房等)分配给母亲所有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母亲:长子:见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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