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会优先对该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裁定,同时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审查期间暂停实体审理以确保程序公正。
1.审查与裁定环节:法院收到管辖权异议后,会先开展审查工作。若异议成立,将裁定把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该异议申请。
2.当事人的上诉救济:当事人若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3.实体审理的暂停规则:在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期间,通常会停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待管辖权明确确定后,再继续推进案件的实体处理工作。
4.处理的核心目的: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够在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得到公正且高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