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事故误工费赔偿天数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双方有争议时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受害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误工事实及天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误工时间通常从受害人因事故无法正常工作之日起至恢复工作能力之日止,具体天数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材料为准。若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定残后受害人将获得残疾赔偿金,该赔偿已涵盖因残疾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损失,故不再计算误工费。实践中,若双方对误工天数存在分歧,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误工期限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确定依据。受害人需注意留存医院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能证明误工的事实及具体天数,否则可能影响赔偿主张的实现。如果您在处理误工费赔偿事宜时遇到争议或证据收集困难,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