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
1、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充:大病
2、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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