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要是有以下这些行为中的一种,那就要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同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相对比较轻的话,就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说的行为就是散布谣言,谎报一些险情、疫情、警情之类的,或者是用其他的办法故意去扰乱公共秩序。
这个条款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对那些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得依据具体行为的情节到底是轻还是重来决定处罚的程度。
要是仅仅是偶尔有那么一点点轻微的散布谣言的行为,而且情节比较轻,那可能就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像是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之类的,那就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