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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四特征都有哪些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有这四个特点。

首先,它的主体不是一般人,而是有特殊要求的,得是那些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次,这个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管理活动,就好像国家得管着这事儿一样。

然后,从主观方面来看,是故意的,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有查处这些犯罪行为的职责,却故意不履行。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讲,就是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而且得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这个罪。

比如说,要是明明知道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法律应该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予以处罚,但是这些工作人员却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是典型的客观表现。

要是情节不严重的话,那就不算这个罪。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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