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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挪用资金罪

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标,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关键就在于这种欺骗方式能让他人产生错误的认知,进而让他人处分财物。

挪用资金罪呢,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

要是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那就构成此罪。

重点在于挪用了本单位的资金,并且要符合特定的情形。

这两者的区别十分明显,诈骗罪不需要利用职务的便利,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财物;而挪用资金罪则是利用职务的便利,目的是挪用资金而不是非法占有。

要是遇到与这两种罪名相关的法律事务,必须要准确地把握行为的性质,还要注重证据的收集等多方面的因素。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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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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