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有着明确的条件。
其一,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它们的结合,且是一种适合实际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新颖性角度来讲,在申请日之前,不存在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被公开刊登,也未曾在国内被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途径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其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相同的申请并且该申请在申请日之后被公布在专利申请文件中。
在创造性方面,与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要有实质性的特点以及进步。
倘若你的发明创造满足这些条件,便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向专利局递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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