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对账单在特定情形下具备中断诉讼时效的功效。
依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会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而中断。
财务对账单若能呈现出一方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那么此确认行为就相当于同意履行义务或提出要求。
比如,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欠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这就意味着其对债务关系的再次认可,如此一来,诉讼时效便会中断,从中断以及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倘若对账单的内容模棱两可,不能确切地显示出与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关联性,那么就很难发挥出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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