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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这些特点。

首先是它的非物质性,意思就是它没有物质的那种形态。

就像专利,那是技术方案;商标,就是个标识;著作权,是作品的思想表达之类的。

而且,这种非物质的东西可以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被好多人同时使用。

其次是专有性,这意味着权利人对它有独占的权利,要是没有得到许可,其他人可不能随便使用,这样就能保证权利人的利益,比如说专利的独占实施权之类的。

然后是地域性,它在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范围内才是有效的,要是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受保护,不同的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和保护程度都不太一样。

最后是时间性,它有一定的保护期限,过了这个期限,相关的权利就会进入公有领域,大家都可以共享,就像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这样。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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